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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17个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日期:2018-11-5 11:28:23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7年11月29日-12月2日,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组织召开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古田大桥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参加会议有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油气回收系统检测单位)、广州世品石油设备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单位)及应邀的3名专家等代表,共8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通过现场核查,听取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古田大桥加油站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汇报,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古田大桥加油站位于古田县大桥镇新桥头省道304线99公里700米,项目占地面积1810.4m2

项目于2007年6月委托宁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古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配备90#汽油罐1个×30m3,93#汽油罐1个×30m3,0#柴油罐1个×30m3,共3个罐90m3。6台加油机6把加油枪。

二、工程变更情况

据现场核实,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配备30m3钢制卧式柴油储罐2个,30m3钢制卧式汽油储罐1个,加油机2台,共8把加油枪。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闽环函〔2015〕62号)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废水排至路边水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自行农用。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汽油加油枪设有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汽油油罐车设有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1个汽油储罐设有1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PV真空阀;2个柴油储罐设有2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机械呼吸阀,控制油气排放。

(三)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产生的含油废物、油水分离池废油等危险废物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编制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古田县加油站现场专项处置预案》,本加油站包含在内,应急预案于2016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的函(闽环评函[2016]16号)》的精神。

四、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2台加油机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含非甲烷总烃废气厂界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2类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浓度≤4mg/m3

(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加油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要求。

(三)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油水分离池废水经监测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限值。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核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六、建议

(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并落实所需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强化应急演练;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加油设备、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常规监测制度;

(三)加强加油站规范化管理,杜绝油品装卸、销售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四)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期: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593-2810039

验收报告公示地址:https://pan.baidu.com/s/1hsrfNBQ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周宁七步上行服务区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29日-12月2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在蕉城组织召开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周宁七步上行服务区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参加会议有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油气回收系统检测单位)、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单位)及应邀的3名专家等代表,共8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周宁七步上行服务区加油站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汇报,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周宁七步上行服务区加油站位于宁德市周宁县七步镇宁武高速公路周宁七步上行服务区。

项目于2012年12月委托宁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4年9月18日通过周宁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配备93#汽油罐1个×50m3,97#汽油罐1个×50m3,0#柴油罐2个×50m3,共4个罐200m3。6台加油机24把加油枪。

二、工程变更情况

据现场核实,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配备50m3钢制卧式柴油储罐2个,50m3钢制卧式汽油储罐2个,加油机6台,共24把加油枪。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闽环函〔2015〕62号)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经过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废水排入服务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服务区污水管网。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汽油加油枪设有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汽油油罐车设有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2个汽油储罐设有2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PV真空阀;2个柴油储罐设有2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机械呼吸阀,控制油气排放。

(三)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含油废物、油水分离池废油等危险废物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编制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周宁县加油站现场专项处置预案》,本加油站包含在内,应急预案于2016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的函(闽环评函[2016]16号)》的精神。

四、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6台加油机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含非甲烷总烃废气厂界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2类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浓度≤4mg/m3

(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加油站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要求。

(三)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油水分离池废水经监测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限值。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六、建议

(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并落实所需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强化应急演练;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加油设备、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常规监测制度;

(三)加强加油站规范化管理,杜绝油品装卸、销售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四)定期清理油水分离池;

(五)建议卸油区增加集油沟;

(六)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期: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593-2810039

验收报告公示地址:https://pan.baidu.com/s/1hsrfNBQ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周宁七步下行服务区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29日-12月2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在蕉城组织召开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周宁七步下行服务区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参加会议有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油气回收系统检测单位)、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单位)及应邀的3名专家等代表,共8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周宁七步下行服务区加油站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汇报,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周宁七步下行服务区加油站位于宁德市周宁县七步镇宁武高速公路周宁七步下行服务区内。

项目于2012年12月委托宁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4年9月18日通过周宁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配备93#汽油罐1个×50m3,97#汽油罐1个×50m3,0#柴油罐2个×50m3,共4个罐200m3。6台加油机24把加油枪。

二、工程变更情况

据现场核实,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配备50m3钢制卧式柴油储罐2个,50m3钢制卧式汽油储罐2个,加油机6台,共24把加油枪。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闽环函〔2015〕62号)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经过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废水排入服务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服务区污水管网。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汽油加油枪设有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汽油油罐车设有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2个汽油储罐设有2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PV真空阀;2个柴油储罐设有2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机械呼吸阀,控制油气排放。

(三)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含油废物、油水分离池废油等危险废物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编制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周宁县加油站现场专项处置预案》,本加油站包含在内,应急预案于2016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的函(闽环评函[2016]16号)》的精神。

四、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6台加油机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含非甲烷总烃废气厂界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2类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浓度≤4mg/m3

(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加油站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要求。

(三)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油水分离池废水经监测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限值。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六、建议

(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并落实所需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强化应急演练;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加油设备、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常规监测制度;

(三)加强加油站规范化管理,杜绝油品装卸、销售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四)定期清理油水分离池;

(五)建议卸油区增加集油沟;

(六)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期: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593-2810039

验收报告公示地址:https://pan.baidu.com/s/1hsrfNBQ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周宁城关加油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29日-12月2日,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在蕉城组织召开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周宁城关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参加会议有福建中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油气回收系统检测单位)、广州世品石油设备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单位)及应邀的3名专家等代表,共8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周宁城关加油站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汇报,福建中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周宁城关加油站位于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164号省道302线80公里20米,项目占地面积1816.38m2

项目于2007年6月委托宁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07年6月27日通过周宁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配备90#汽油罐1个×30m3,93#汽油罐1个×30m3,97#汽油罐1个×30m3,0#柴油罐1个×30m3,共4个罐120m3。6台加油机6把加油枪。

二、工程变更情况

据现场核实,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配备30m3钢制卧式柴油储罐1个,30m3钢制卧式汽油储罐3个,4枪加油机4台,共16把加油枪。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闽环函〔2015〕62号)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废水排入市政管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汽油加油枪设有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汽油油罐车设有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3个汽油储罐设有3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PV真空阀;1个柴油储罐设有1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机械呼吸阀,控制油气排放。

(三)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含油废物、油水分离池废油等危险废物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编制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周宁县加油站现场专项处置预案》,本加油站包含在内,应急预案于2016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的函(闽环评函[2016]16号)》的精神。

四、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4台加油机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含非甲烷总烃废气厂界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2类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浓度≤4mg/m3

(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加油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六、建议

(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并落实所需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强化应急演练;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加油设备、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常规监测制度;

(三)加强加油站规范化管理,杜绝油品装卸、销售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四)定期清理油水分离池;

(五)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期: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593-2810039

验收报告公示地址:https://pan.baidu.com/s/1hsrfNBQ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周宁织女桥加油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29日-12月2日,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在蕉城组织召开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周宁织女桥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参加会议有福建中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州世品石油设备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单位)及应邀的3名专家等代表,共8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周宁织女桥加油站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汇报,福建中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周宁织女桥加油站位于周宁县狮城镇仙溪村收费站旁省道302线78公里300米,项目占地面积2077.4m2

项目于2014年8月委托宁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4年9月12日通过周宁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配备90#汽油罐1个×30m3,93#汽油罐1个×30m3,0#柴油罐2个×30m3,共4个罐120m3。4台加油机16把加油枪。

二、工程变更情况

据现场核实,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配备30m3钢制卧式柴油储罐2个,30m3钢制卧式汽油储罐2个,4枪加油机4台,共16把加油枪。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闽环函〔2015〕62号)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经过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废水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汽油加油枪设有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汽油油罐车设有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2个汽油储罐设有2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PV真空阀;2个柴油储罐设有2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机械呼吸阀,控制油气排放。

(三)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含油废物、油水分离池废油等危险废物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编制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周宁县加油站现场专项处置预案》,本加油站包含在内,应急预案于2016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的函(闽环评函[2016]16号)》的精神。

四、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4台加油机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含非甲烷总烃废气厂界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2类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浓度≤4mg/m3

(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加油站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六、建议

(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并落实所需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强化应急演练;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加油设备、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常规监测制度;

(三)加强加油站规范化管理,杜绝油品装卸、销售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四)定期清理油水分离池;

(五)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期: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593-2810039

验收报告公示地址:https://pan.baidu.com/s/1hsrfNBQ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寿宁际头仔加油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29日-12月2日,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在蕉城组织召开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寿宁际头仔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参加会议有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油气回收系统检测单位)、广州世品石油设备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单位)及应邀的3名专家等代表,共8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寿宁际头仔加油站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汇报,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寿宁际头仔加油站位于寿宁县际头仔工业区省道枫湖线57公里,项目占地面积3229.5m2

项目于2007年6月委托宁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07年7月13日通过寿宁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配备0#柴油罐1个×30m3,93#汽油罐1个×30m3、90#汽油罐1个×30m3,共3个罐90m3。2台加油机4把加油枪。

二、工程变更情况

据现场核实,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配备30m3钢制卧式柴油储罐1个,30m3钢制卧式汽油储罐2个,加油机3台,共9把加油枪。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闽环函〔2015〕62号)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废水排至路边水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农用。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汽油加油枪设有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汽油油罐车设有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2个汽油储罐设有2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PV真空阀;1个柴油储罐设有1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机械呼吸阀,控制油气排放。

(三)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含油废物、油水分离池废油等危险废物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编制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寿宁县加油站现场专项处置预案》,本加油站包含在内,应急预案于2016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的函(闽环评函[2016]16号)》的精神。

四、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3台加油机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含非甲烷总烃废气厂界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2类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浓度≤4mg/m3

(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加油站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要求。

(三)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油水分离池废水经监测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限值。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六、建议

(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并落实所需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强化应急演练;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加油设备、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常规监测制度;

(三)加强加油站规范化管理,杜绝油品装卸、销售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四)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期: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593-2810039

验收报告公示地址:https://pan.baidu.com/s/1hsrfNBQ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寿宁南阳加油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29日-12月2日,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在蕉城组织召开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寿宁南阳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参加会议有福建中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州世品石油设备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单位)及应邀的3名专家等代表,共8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寿宁南阳加油站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福建中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寿宁南阳加油站位于寿宁县南阳镇洋边村省道双湖线9公里800米,项目占地面积3874m2

项目于2007年6月委托宁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07年7月13日通过寿宁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配备0#柴油罐1个×30m3,90#汽油罐1个×30m3、,93#汽油罐1个×30m3、97#汽油罐1个×30m3,共4个罐120m3。6台加油机6把加油枪。

二、工程变更情况

据现场核实,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配备30m3钢制卧式柴油储罐2个,30m3钢制卧式汽油储罐2个,加油机5台,共17把加油枪。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闽环函〔2015〕62号)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废水排至路边水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自行农用。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汽油加油枪设有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汽油油罐车设有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2个汽油储罐设有2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PV真空阀;2个柴油储罐设有2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机械呼吸阀,控制油气排放。

(三)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含油废物、油水分离池废油等危险废物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编制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寿宁县加油站现场专项处置预案》,本加油站包含在内,应急预案于2016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的函(闽环评函[2016]16号)》的精神。

四、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5台加油机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含非甲烷总烃废气厂界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2类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浓度≤4mg/m3

(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加油站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六、建议

(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并落实所需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强化应急演练;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加油设备、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常规监测制度;

(三)加强加油站规范化管理,杜绝油品装卸、销售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四)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期: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593-2810039

验收报告公示地址:https://pan.baidu.com/s/1hsrfNBQ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寿宁斜滩加油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29日-12月2日,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在蕉城组织召开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寿宁斜滩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参加会议有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油气回收系统检测单位)及应邀的3名专家等代表,共7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寿宁斜滩加油站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汇报,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寿宁斜滩加油站位于寿宁县际头仔工业区省道枫湖线57公里,项目占地面积2492m2

项目于2007年6月委托宁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07年7月13日通过寿宁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配备0#柴油罐1个×30m3,93#汽油罐1个×30m3,共2个罐60m3。2台加油机2把加油枪。

二、工程变更情况

据现场核实,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配备30m3钢制卧式柴油储罐1个,30m3钢制卧式汽油储罐1个,加油机2台,共4把加油枪。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闽环函〔2015〕62号)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废水排至路边水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自行农用。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汽油加油枪设有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汽油油罐车设有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1个汽油储罐设有1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PV真空阀;1个柴油储罐设有1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机械呼吸阀,控制油气排放。

(三)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含油废物、油水分离池废油等危险废物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编制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寿宁县加油站现场专项处置预案》,本加油站包含在内,应急预案于2016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的函(闽环评函[2016]16号)》的精神。

四、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2台加油机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含非甲烷总烃废气厂界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2类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浓度≤4mg/m3

(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加油站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要求。

(三)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油水分离池废水经监测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限值。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六、建议

(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并落实所需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强化应急演练;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加油设备、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常规监测制度;

(三)加强加油站规范化管理,杜绝油品装卸、销售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四)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期: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593-2810039

验收报告公示地址:https://pan.baidu.com/s/1hsrfNBQ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福鼎白琳金山加油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29日-12月2日,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在蕉城组织召开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福鼎白琳金山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参加会议有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油气回收系统检测单位)、广州世品石油设备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单位)及应邀的3名专家等代表,共8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福鼎白琳金山加油站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汇报,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福鼎白琳金山加油站位于福鼎市白琳镇国税所对面,项目占地面积800m2

项目于2007年6月委托宁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07年6月28日通过福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配备90#汽油罐1个×20m3,93#汽油罐1个×20m3,0#柴油罐1个×203,共3个罐60m3。2台加油机4把加油枪。

二、工程变更情况

据现场核实,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配备20m3钢制卧式柴油储罐2个,20m3钢制卧式汽油储罐1个,2枪加油机2台,共4把加油枪。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闽环函〔2015〕62号)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经过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废水排入镇区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农用。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汽油加油枪设有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汽油油罐车设有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1个汽油储罐设有1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PV真空阀;2个柴油储罐设有2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机械呼吸阀,控制油气排放。

(三)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含油废物、油水分离池废油等危险废物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编制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福鼎市加油站现场专项处置预案》,本加油站包含在内,应急预案于2016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的函(闽环评函[2016]16号)》的精神。

四、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2台加油机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含非甲烷总烃废气厂界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2类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浓度≤4mg/m3

(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加油站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要求。

(三)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油水分离池废水经监测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限值。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六、建议

(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并落实所需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强化应急演练;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加油设备、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常规监测制度;

(三)加强加油站规范化管理,杜绝油品装卸、销售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四)定期清理油水分离池;

(五)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期: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593-2810039

验收报告公示地址:https://pan.baidu.com/s/1hsrfNBQ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福鼎富民加油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29日-12月2日,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在蕉城组织召开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福鼎富民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参加会议有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油气回收系统检测单位)、广州世品石油设备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单位)及应邀的3名专家等代表,共8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福鼎富民加油站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汇报,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福鼎富民加油站位于福鼎市桐城流美村国道104线2026公里100米,项目占地面积1962m2

项目于2007年6月委托宁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07年6月28日通过福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配备90#汽油罐1个×30m3,93#汽油罐1个×30m3,0#柴油罐1个×30m3,97#汽油罐1个×30m3,共4个罐120m3。4台加油机12把加油枪。

二、工程变更情况

据现场核实,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配备30m3钢制卧式柴油储罐2个,30m3钢制卧式汽油储罐2个,4枪加油机4台,共16把加油枪。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闽环函〔2015〕62号)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经过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废水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汽油加油枪设有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汽油油罐车设有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2个汽油储罐设有2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PV真空阀;2个柴油储罐设有2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机械呼吸阀,控制油气排放。

(三)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含油废物、油水分离池废油等危险废物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编制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福鼎市加油站现场专项处置预案》,本加油站包含在内,应急预案于2016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的函(闽环评函[2016]16号)》的精神。

四、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4台加油机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含非甲烷总烃废气厂界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2类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浓度≤4mg/m3

(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加油站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要求。

(三)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油水分离池废水经监测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限值。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六、建议

(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并落实所需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强化应急演练;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加油设备、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常规监测制度;

(三)加强加油站规范化管理,杜绝油品装卸、销售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四)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期: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593-2810039

验收报告公示地址:https://pan.baidu.com/s/1hsrfNBQ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福鼎公路加油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29日-12月2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在蕉城组织召开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福鼎公路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参加会议有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油气回收系统检测单位)、广州世品石油设备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单位)及应邀的3名专家等代表,共8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福鼎富民加油站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汇报,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福鼎公路加油站位于福鼎市桐城岩前村国道104线2029公里,项目占地面积1200m2

项目于2006年5月委托宁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06年7月7日通过福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配备90#汽油罐1个×20m3,93#汽油罐1个×20m3,0#柴油罐1个×20m3,共3个罐60m3。2台加油机4把加油枪。

二、工程变更情况

据现场核实,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配备20m3钢制卧式柴油储罐2个,20m3钢制卧式汽油储罐1个,加油机2台,共4把加油枪。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闽环函〔2015〕62号)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经过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废水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汽油加油枪设有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汽油油罐车设有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1个汽油储罐设有1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PV真空阀;2个柴油储罐设有2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机械呼吸阀,控制油气排放。

(三)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含油废物、油水分离池废油等危险废物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编制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福鼎市加油站现场专项处置预案》,本加油站包含在内,应急预案于2016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的函(闽环评函[2016]16号)》的精神。

四、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2台加油机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含非甲烷总烃废气厂界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2类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浓度≤4mg/m3

(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加油站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要求。

(三)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油水分离池废水经监测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限值。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六、建议

(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并落实所需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强化应急演练;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加油设备、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常规监测制度;

(三)加强加油站规范化管理,杜绝油品装卸、销售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四)定期清理油水分离池;

(五)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期: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593-2810039

验收报告公示地址:https://pan.baidu.com/s/1hsrfNBQ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福鼎龙安加油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29日-12月2日,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在蕉城组织召开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福鼎龙安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参加会议有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油气回收系统检测单位)、福建省实华石油物资装备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单位)及应邀的3名专家等代表,共8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福鼎龙安加油站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汇报,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福鼎龙安加油站位于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玉涵新村西侧县道974县8公里8米,项目占地面积1307.6m2

项目于2010年12月委托福建省化学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1年1月31日通过福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配备汽油罐2个×30m3,柴油罐2个×303,共4个罐120m3。4台加油机4把加油枪。

二、工程变更情况

据现场核实,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配备30m3钢制卧式柴油储罐2个,30m3钢制卧式汽油储罐2个,2枪加油机4台,共8把加油枪。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闽环函〔2015〕62号)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经过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废水排入排水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自行农用。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汽油加油枪设有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汽油油罐车设有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2个汽油储罐设有2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PV真空阀;2个柴油储罐设有2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机械呼吸阀,控制油气排放。

(三)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含油废物、油水分离池废油等危险废物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编制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福鼎市加油站现场专项处置预案》,本加油站包含在内,应急预案于2016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的函(闽环评函[2016]16号)》的精神。

四、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4台加油机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含非甲烷总烃废气厂界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2类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浓度≤4mg/m3

(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加油站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要求。

(三)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油水分离池废水经监测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限值。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六、建议

(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并落实所需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强化应急演练;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加油设备、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常规监测制度;

(三)加强加油站规范化管理,杜绝油品装卸、销售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四)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期: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593-2810039

验收报告公示地址:https://pan.baidu.com/s/1hsrfNBQ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福鼎普后加油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29日-12月2日,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在蕉城组织召开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福鼎普后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参加会议有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油气回收系统检测单位)、广州世品石油设备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单位)及应邀的3名专家等代表,共8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福鼎普后加油站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汇报,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福鼎普后加油站位于福鼎市桐山普后村国道104线2015公里500米,项目占地面积800m2

项目于2007年6月委托宁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07年6月28日通过福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配备90#汽油罐1个×25m3,93#汽油罐1个×30m3,0#柴油罐1个×303,共3个罐85m3。2台加油机4把加油枪。

二、工程变更情况

据现场核实,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配备27m3钢制卧式柴油储罐1个,30m3钢制卧式汽油储罐1个,25m3钢制卧式汽油储罐1个,4枪加油机2台,共8把加油枪。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闽环函〔2015〕62号)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经过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废水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汽油加油枪设有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汽油油罐车设有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2个汽油储罐设有2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PV真空阀;1个柴油储罐设有1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机械呼吸阀,控制油气排放。

(三)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含油废物、油水分离池废油等危险废物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编制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福鼎市加油站现场专项处置预案》,本加油站包含在内,应急预案于2016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的函(闽环评函[2016]16号)》的精神。

四、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2台加油机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含非甲烷总烃废气厂界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2类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浓度≤4mg/m3

(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加油站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要求。

(三)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油水分离池废水经监测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限值。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六、建议

(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并落实所需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强化应急演练;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加油设备、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常规监测制度;

(三)加强加油站规范化管理,杜绝油品装卸、销售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四)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期: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593-2810039

验收报告公示地址:https://pan.baidu.com/s/1hsrfNBQ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霞浦三沙加油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29日-12月2日,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在蕉城组织召开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霞浦三沙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参加会议有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油气回收系统检测单位)、广州世品石油设备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单位)及应邀的3名专家等代表,共8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霞浦三沙加油站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汇报,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霞浦三沙加油站位于霞浦县三沙镇东壁村县道疏港公路线6公里300米,项目占地面积557m2

项目于2009年3月委托宁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09年10月25日通过霞浦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配备93#汽油罐1个×25m3,0#柴油罐1个×25m3,共2个罐50m3。2台加油机2把加油枪。

二、工程变更情况

据现场核实,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配备25m3钢制卧式柴油储罐1个,25m3钢制卧式汽油储罐1个,2枪加油机2台,共4把加油枪。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闽环函〔2015〕62号)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经过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废油收集、废水排入排水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自行农用。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汽油加油枪设有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汽油油罐车设有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1个汽油储罐设有1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PV真空阀;1个柴油储罐设有1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机械呼吸阀,控制油气排放。

(三)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含油废物、油水分离池废油等危险废物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编制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霞浦县加油站现场专项处置预案》,本加油站包含在内,应急预案于2016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的函(闽环评函[2016]16号)》的精神。

四、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2台加油机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含非甲烷总烃废气厂界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2类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浓度≤4mg/m3

(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加油站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要求。

(三)废水: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及油水分离池废水经监测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限值。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六、建议

(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并落实所需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强化应急演练;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加油设备、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常规监测制度;

(三)加强加油站规范化管理,杜绝油品装卸、销售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四)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期: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593-2810039

验收报告公示地址:https://pan.baidu.com/s/1hsrfNBQ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霞浦下浒加油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29日-12月2日,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在蕉城组织召开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霞浦下浒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参加会议有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油气回收系统检测单位)、广州世品石油设备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单位)及应邀的3名专家等代表,共8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霞浦下浒加油站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汇报,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霞浦下浒加油站位于霞浦县下浒镇猫屿7号,项目占地面积1890.3m2

项目于2007年6月委托宁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07年7月4日通过霞浦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配备93#汽油罐1个×20m3,0#柴油罐1个×50m3,共2个罐70m3。2台加油机2把加油枪。

二、工程变更情况

据现场核实,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配备30m3钢制卧式柴油储罐1个,30m3钢制卧式汽油储罐1个,2枪加油机2台,共4把加油枪。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闽环函〔2015〕62号)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经过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废水排入排水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农用。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汽油加油枪设有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汽油油罐车设有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1个汽油储罐设有1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PV真空阀;1个柴油储罐设有1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机械呼吸阀,控制油气排放。

(三)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含油废物、油水分离池废油等危险废物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编制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霞浦县加油站现场专项处置预案》,本加油站包含在内,应急预案于2016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的函(闽环评函[2016]16号)》的精神。

四、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2台加油机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含非甲烷总烃废气厂界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2类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浓度≤4mg/m3

(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加油站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要求。

(三)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油水分离池废水经监测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限值。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六、建议

(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并落实所需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强化应急演练;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加油设备、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常规监测制度;

(三)加强加油站规范化管理,杜绝油品装卸、销售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四)定期清理油水分离池;

(五)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期: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593-281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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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霞浦牙城加油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29日-12月2日,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在蕉城组织召开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霞浦牙城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参加会议有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油气回收系统检测单位)及应邀的3名专家等代表,共7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霞浦牙城加油站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汇报,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霞浦牙城加油站位于霞浦县牙城镇高速公路互通口以西350米,项目占地面积343.82m2

项目于2007年6月委托宁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07年7月4日通过霞浦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配备90#汽油罐1个×30m3,93#汽油罐1个×30m3,97#汽油罐1个×30m3,0#柴油罐1个×30m3,共4个罐120m3。4台加油机8把加油枪。

二、工程变更情况

据现场核实,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配备30m3钢制卧式柴油储罐2个,30m3钢制卧式汽油储罐2个,2枪加油机4台,共8把加油枪。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闽环函〔2015〕62号)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经过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废水排入排水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自行农用。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汽油加油枪设有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汽油油罐车设有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2个汽油储罐设有2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PV真空阀;2个柴油储罐设有1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机械呼吸阀,控制油气排放。

(三)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含油废物、油水分离池废油等危险废物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编制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霞浦县加油站现场专项处置预案》,本加油站包含在内,应急预案于2016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的函(闽环评函[2016]16号)》的精神。

四、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4台加油机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含非甲烷总烃废气厂界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2类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浓度≤4mg/m3

(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加油站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要求。

(三)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油水分离池废水经监测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限值。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六、建议

(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并落实所需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强化应急演练;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加油设备、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常规监测制度;

(三)加强加油站规范化管理,杜绝油品装卸、销售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四)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期: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593-2810039

验收报告公示地址:https://pan.baidu.com/s/1hsrfNBQ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霞浦中心加油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29日-12月2日,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在蕉城组织召开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霞浦中心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参加会议有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油气回收系统检测单位)、广州世品石油设备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单位)及应邀的3名专家等代表,共8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霞浦中心加油站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汇报,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北京尧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霞浦中心加油站位于霞浦县松城镇万贤村燕窝里省道300线0公里800米,项目占地面积3800m2

项目于2007年6月委托宁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07年7月4日通过霞浦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配备90#汽油罐1个×30m3,93#汽油罐1个×30m3,97#汽油罐1个×30m3,0#柴油罐1个×30m3,共4个罐120m3。4台加油机12把加油枪。

二、工程变更情况

据现场核实,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配备30m3钢制卧式柴油储罐1个,30m3钢制卧式汽油储罐3个,4枪加油机4台,共16把加油枪。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闽环函〔2015〕62号)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主要为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经过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废水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汽油加油枪设有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汽油油罐车设有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得到回收利用;3个汽油储罐设有2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PV真空阀;1个柴油储罐设有1根4米高排气筒,筒端设有机械呼吸阀,控制油气排放。

(三)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含油废物、油水分离池废油等危险废物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编制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霞浦县加油站现场专项处置预案》,本加油站包含在内,应急预案于2016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的函(闽环评函[2016]16号)》的精神。

四、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4台加油机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含非甲烷总烃废气厂界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2类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浓度≤4mg/m3

(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加油站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要求。

(三)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油水分离池废水经监测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限值。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现有环保违规加油站完善环保手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六、建议

(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并落实所需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强化应急演练;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加油设备、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常规监测制度;

(三)加强加油站规范化管理,杜绝油品装卸、销售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四)定期清理油水分离池;

(五)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期: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593-2810039

验收报告公示地址:https://pan.baidu.com/s/1hsrfN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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