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对招投标代理项目进行省内邀请招标。资格预审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招投标代理项目
2、招标范围:2012年度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3、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服务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在500万(含500万)元以上;
(2)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投标人需为福州市区内(马尾除外),福州市区外投标人在投标公示前需具有在福州市境内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需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或相关文件;
(4)投标人需具备经财政部门认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本招标项目的周期要求为:2012年度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具体以中标后所签订的合同为准。
5、招标人给投标方的经济补偿为:所有投标,招标人都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资格预审文件于2011年10月28日~11月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在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处派发。投标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介绍信原件前往领取,否则不予受理。
三、招标人将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对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并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最终确定投标人(3-8家)。
四、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以信函、电报或传真形式与招标人联系。
招 标 人: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电 话:87275755
联系人:范先生
特此公告。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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