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English
 
首页 公司信息 新闻中心 产品与服务 企业与社会 邮件  
公司简介 总裁致辞 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大事记 公司荣誉
公司新闻 公司公告 国资动态 行业新闻
产品 零售服务 商业客户服务 油品小常识
改革发展 党群工作 安全环保 公司文化 员工频道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法律声明
人才招聘
采购信息
 
 
 
首页 > 采购信息
 
充电桩招标公告 [字号:大 中 小]

充电桩招标公告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联合充电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充电桩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SMG2023004

3、采购内容:详见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4、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制造商。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出具的120kW及以上直流一体式充电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和至少1份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出具的240kW以上直流分体式充电设备型式试验报告。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验有效期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4)近三年以来(2020-2022)投标人具有单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充电站投资或充电桩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在公开网站能够查询的中标公示(提供公示网络链接,评审时可验证,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资格审查不通过)、合同复印件、发票以及资金往来凭证。

5、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3年331日—2023年413日,每天08:30—12:00, 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含纸质和电子版)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发售方式为电子邮件发售。

电子邮件购买:各投标人将500元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招标人帐户后(招标文件购买费必须是由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入招标人银行账户,不接受个人账户转入招标人银行账户),发送电子邮件至zhangwanchun1@sinopecsenmeifj.com邮箱,电子邮件中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接收招标文件电子邮箱地址、联系人、联系手机等相关信息,并附上汇款回单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照片,汇款回单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汇款回单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中信息需清晰可辨。待招标人依据汇款回单确认收到汇款后,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发送给各投标人。邮件回复时间为1-2个工作日,如2个工作日还未收到招标文件,请及时联系招标人采购管理部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91-87805580,公司传真:0591-87761087。

汇款信息:工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1402023209600061758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6、投标截止日期:20234 21日9:30(北京时间)。

7、收取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3年4 21日9:0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收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20层第三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8、开标时间:2023年4 21日9:3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20层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10、 凡对本次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逐页加盖公章)递交至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以上如有变更,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会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www.sinopecsenmeifj.com)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1、 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须按第5条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2、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20层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联系电话:0591-87805580

传    真:0591-87761087       邮    编:350003


附: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

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

单位

 

预估

数量

总价最高限价(元、含税13%

交货地点

1

1

充电桩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KW

16000

7700000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所属位于福建省各市、区、县、高速路以及县道、省道、国道的加油站、油库、办公楼及附属生活设施场所等。

 

注:

1、  上述采购标的物为:

1)招标人所属位于福建省约50个(以实际执行为准)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加油站、油库、办公楼及附属生活设施场所等)的充电桩设备,充电桩采购量约200个,设备总功率约为16000kW,设备总金额约770万元,最终实际采购量以招标人确定的站点数量和实际装机容量为准。

2)含充电桩设备、指导安装、调试并接入运营平台、项目设计图的绘制(施工平面图和相应设备基础图,不含加油站总平和安全评价)、员工培训等。

2、 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以合同包为单位。

3、 以上报价表中总价的最高限价为770万元,单价最高限价为:一体式直流充电机0.45元/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0.5元/W,分体式直流充电设备价格不含电源柜到充电桩的连接电缆,该区间电缆由招标人自行采购。评标价以不含税总报价为准。投标人对两公司的报价单价应一致。

4、 合同包中设备总预估采购量为16000kW,其中12800kW为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预估采购量,3200kW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预估采购量。

5、 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仓储、出库、运输、装卸、劳务、管理、保管、人工、劳保、保险、邮寄、产品检验检测、设计、指导安装、调试、接入平台、售前、售后服务、利润、培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物品退换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6、  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

7、 本次采购货物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中列明的货物;货物数量均为预估数量,在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的情况在单价不变的情况下,对《采购货物一览表》中数量进行可增可减地调整。货物数量以招标人在合同期限内分批次随时发出的《供货通知单》确定的数量的总和为准;招标人的《供货通知单》可以在合同期限内以任何方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人须按招标人《供货通知单》上确定的数量和合同约定或《供货通知单》上确定的供货时间按时、足额向招标人提供任何一批次的货物。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人才招聘 | 采购信息| 最高零售限价

闽ICP备090067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