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拟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招投标采购。
一、项目编号:FJSMZ2015009-2
二、采购内容:详见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10日--2015年 7月16日,每天09:00--12:00,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本项目在福建省企业采购综合服务平台(www.bidfj.com/index.asp)发售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到福建金贸科技信息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发售采购文件地点:福建金贸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63号-1,联系人:谷先生,联系电话:0591-87854431,公司传真:0591-87836154;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中信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号:7341310182600000644
公司:福建金贸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30日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20层第三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五、开标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20层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六、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是: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正规的制造商。
2、投标人所投货物符合国家相关规范且已通过行业标准认可。
3、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投标人不得与本次采购项目下的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8、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含证明,如: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须有效。
9、 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证件均须加盖公章。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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